2025-01-08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文件的精神,现将《2025年江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江门市中小学学生“天天动起来”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对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举措,提高我市学生专项运动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现为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地提高我市学生身体素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江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江门市中小学学生“天天动起来”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实施素质教育、检验学校实施体育课程效果、促进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社会对学校体育的关注度和对学生身体健康重要性的认知度,坚持“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体质体能,培养高尚情操,锤炼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96体育官方app下载。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5分,其中统一考试55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1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统一考试成绩=必考项目成绩+球类考试项目成绩+素质类考试成绩,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项目的考试。
中长跑: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100米游泳。考生在2个项目中选1项参加考试。
素质类考试项目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5分):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选考项目(10分):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实心球。考生在3个项目中选1项参加考试。
(4)评分标准:男子引体向上项目评分标准为15次100分、14次98分、6次60分,其他项目要求不变(见附表)。
七、八年级学年各占3分,九年级学年占4分。以学生初中三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的综合评价评分。其中获优良等次得满分,及格等次得2分,不及格等次得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
。1.各县(市、区)教育局设立1个定点考点,组织本地区初中毕业生进行统一体育考试。考点要求具备标准化的400米橡胶跑道田径场,统一采用电子测试器材。
2.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组考和应对疾病及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细化考试防控流程,科学研判,合理安排,降低考试风险。考试期间各考点配备不少于1名医护人员,加强考务人员防控知识培训。
3.市直学校的体育考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设立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将于4月25日开始组织考试。
2.学校要在每年规定时间,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测试幵上报测试数据,并将当年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名单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要在测试完成后的3日内把学生的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和各项目的测试成绩进行公示一周,接受监督,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德体卫艺科(市直学校直接报送)。
4.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和教研部门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工作。
外地返江门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统一考试成绩须按普通考生参加当年我市的统一体育考试取得成绩。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在统一考试中增考2个素质类考试项目共10分,每项分值为5分,按《江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评分计入体育中考成绩。今年的考生对统一考试中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实心球等素质类考试项目没有选考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确定成绩。
(一)体育尖子生计分规定。初中阶段参加省以上教育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6名,参加江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或者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以上称号者,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奖状和公示(要求在本校内公示5天)证明材料,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获奖成绩鉴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二)因残疾等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并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体育与健康考试统一考试总分的70%计算。
(三)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以及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择考。择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统一考试项目中选择1—4个项目,考试规则同普通考生一样。择考4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5%再乘以0.55,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3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55,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2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85%再乘以0.55,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1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55,作为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四)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申请免考。如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统一考试成绩按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总分的60%计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如申请择考,则按第(三)条执行。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在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